
〔記者吳書緯、鄭瑋奇/台北報導〕台鐵潮州車輛基地一月發生職災事故,調車員遭兩車廂夾住殉職,而海端站二月發生電力維修車撞擊道班維修人員釀二死一重傷,兩起職安事故共造成三死一重傷。監察院昨指出,監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通過監委陳景峻、葉宜津、王麗珍、鴻義章提出的調查報告,提案通過糾正台鐵,要求交通部督促所屬確實檢討改進。
保安裝置、保修無具體規範
查案監委指出,台鐵雖訂有路線維修工作相關規定,但對保修工作並無明確定義,實際執行時又多便宜行之,長年以來,台鐵現行保安裝置、保修工作的人力安排,全賴工作經驗判斷,無具體規範。
台東工務段道班人員工作年資不及五年者,比率高達五十七%,年資十五年以上者占比不到兩成,遲未見有效因應作為,任令東部地區工務人力斷層問題惡化。
行車電報規章28年沒檢討修正
監委表示,台鐵局綜合調度所的行車電報事涉運、工、機、電等單位需求,但相關規章自一九九三年修訂後迄今無檢討修正,內容已不合時宜,且仍以傳真機傳送,電報訊息的發送、送達與收訖並無確認及管理機制,各單位間又缺乏科學、可勾稽的橫向聯絡機制,以致第一線工作人員未能及時獲知有電車線維修車駕駛訓練。
再者,監委指出,進入營運中的正線時,視同營運列車,但台鐵對電車線維修車駕駛人員勤前的報到、出車程序,及行駛區間路線慢行與施工電報確認等並無明確規範,值勤中也沒有超速示警機制。
台鐵回應,已實施多項改善作為,包含檢討規章及標準作業程序,要求調車須兩人同時作業、維修工程車要執行站與車的呼喚應答。另檢討調車作業及軌道作業基本人力,達基本人力才可進入軌道作業,未來將持續強化工安。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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