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直擊運安會主委楊宏智經常在上班時間,搭公務車出門偷閒訪友、泡湯,或偕妻子遠赴宜蘭飲宴,引發爭議,對此,楊宏智接受記者查證時完全否認,強調12月底確實有去宜蘭,但目的是為了買牛舌餅慰勞運安會警衛等人,其他時間就算有到宜蘭,也都是處理運安會或台大的業務。他說:「運安會夠忙了,我不可能在上班時間去泡湯,更不可能搭公務車,我已半年以上沒有泡湯,連礁溪都沒有去!」
楊還表示,妻子很少搭公務車、參與公務行程,除非是紅白帖,否則頂多只是搭便車。楊強調,他如果有去宜蘭,也是為了審查台大的研究計畫,包括空拍機、夏令營等等,但絕對沒到泡湯地點,因為沒有地熱的計畫。
而過往不少公務人員都曾因為使用公務車辦私人事務,公器私用而被懲處,甚至下台,如前移民署長楊家駿,他在2018年12月被本刊直擊,帶著妻子共乘公務車爽遊南台灣,還將公務員下屬當成司機、導遊、搬運工及攝影師,開銷由人民納稅錢埋單,經本刊披露後,即被以社會觀感不佳,影響政府機關形象而下台,轉任內政部參事。
2009年4月,前政務委員朱雲鵬,被媒體拍到在上班時間蹺班,開著行政院公務車陪著年輕女友到處約會、吃喝,兩人不但被拍到去圓山飯店後山野餐,還被捕捉到兩人跑遍大小求子廟宇,南北玩透透,事後朱雖公開致歉,仍止不了血,4天後他對外宣布辭職,辭呈火速被時任行政院長劉兆玄批准,為此下台。
除了高官之外,新北市警察局新莊分局賴姓副分局長,2021年12月開公務車偕妻遊花東,還高調打卡;去年1月又騎警用機車載妻遊陽明山,結果被測速照相拍照,市警局事後收到罰單,發現後座竟有女乘客,細查之下,證實該名副分局長公車私用,將他記過調職。
2019年端午節,一名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的陳姓副隊長,被檢舉開公務車載著妻小到宜蘭參加幼兒園露營活動,東窗事發後,陳男原本辯稱當天是去宜蘭找線民辦案,但檢方提出相關事證,才讓陳男改口認罪,陳男事後被懲處調職,並被依詐欺得利罪緩起訴,還需支付國庫10萬元處分金。
新聞來源:鏡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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