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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版「N號房」案例激增 去年每天通報近5名兒少被害人

兒少性剝削案通報被害人數及年齡層。(記者錢利忠攝)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震驚韓國的「N號房事件」引起國際關注,這類側錄及散布未成年人自拍猥褻影像的數位性剝削案例,近年也在台灣出現;而自「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於2107年初施行後,各縣市通報的被害人數也逐年攀升,從2017年通報1060人,至2020年已增加至1691人,形同去年平均每天就有近5人被通報,又以未滿12歲增加幅度最大。

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自2017年開始至2020年為止,各縣市政府通報兒少性剝削案例的被害人數,呈現逐年增加的趨勢,其中以就讀國中的被害人為最大宗,其次為高中職,至於就讀國小的被害人數,則是增加比例最高的一群,從2017年的80人,至2020年已增加至283人,約每6名被通報的兒少被害人,就有1人才就讀國小。

如以被害人的年齡作為區分,從2017年開始至2020年為止,未滿12歲的被害人,分別是59人、74人、78人及153人;12歲至15歲的被害人,分別是444人、378人、510人、757人;15歲至18歲,分別有557人、608人、623人及781人。尤其2020年疫情爆發後,無論是就讀國小、國中或高中職的被害人數,均有明顯上升的趨勢。

高等檢察署觀察發現,這些被通報的被害人案例中,絕大多數是遭拍攝或散布猥褻影像。根據統計,嫌犯最常使用「感情詐騙」、「情緒勒索」、「恐嚇威脅」、「徵人誘騙」及「物質交易」等5大手法取得兒少被害人的影像。

而隨著未成年人遭散布私密影像的案例愈來愈常見,為使這類犯罪的量刑更趨公平,司法院刑事廳發布「焦點團體建議法院辦理散布性私密影像罪量刑審酌時允宜注意之事項」,提供法官審酌這類案件的刑度參考,包括是否藉影像操控或騷擾被害人等行為,都將納入法官量刑的依據。

律師丁昱仁表示,刑法第57條已規範法官科刑時,應以行為人的責任為基礎,並審酌一切情狀,作為科刑輕重的標準,不過隨著網路使用普及,類似「N號房」等散布猥褻影像於網路上的違法案例愈來愈多,為避免不同法官審理類似犯罪情節的個案時,出現刑罰過輕或太重等差異,針對這類已大量且普遍發生的案件,研擬量刑基準表,可協助法官就特定的犯罪態樣做出精緻且具體的量刑判斷,民眾也能清楚了解,哪些犯行可判多久,使司法判決能夠有可預見性。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新聞網址: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67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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