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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正義

3律師控遭警方載走「丟包」告北市警局長3人 高院均判無罪

高等法院的法庭內配置的法槌。(資料照,記者張文川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全國勞工團體於2017年底舉行「反勞基法修惡大遊行」,數百名群眾深夜仍聚集台北車站出入口等處不願離去,警方勸導無效,將包括協助抗議民眾而到場的丁穩勝、陳又新與李菁琪等3名律師也載離現場「丟包」,丁穩勝等3律師事後自訴控告台北市警察局長陳嘉昌、時任中正一警分局長廖材楨、介壽派出所所長蔡漢政3人涉犯妨害自由,高等法院今維持一審判決,仍判陳嘉昌等3人無罪,3人今均未到庭聆判。

高等法院認為,當時群眾聚集台北火車站等行為,已阻礙人車通行,並嚴重影響公共秩序、公眾安全,警方基於維護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及交通順暢,將在場民眾、連同律師一起「帶離」淨空的執法行為並未違法,也合乎比例原則,因此判陳嘉昌等3人無罪。

此案源於勞團於2017年12月23日發起「反對勞基法惡法修法」遊行,於傍晚宣布解散,但數百名群眾不願離開行政院前,警方柔性勸阻不成後開始驅離,數百人在台北車站附近遊走,不願離去,交通大亂。警方為交通安全、維護秩序,於24日凌晨零時45分起,將現場群眾、連同丁穩勝等3名律師抬上警備車載離現場到市郊「丟包」。

24日凌晨2時,被丟包的律師丁穩勝、陳又新等人到台北地院前召開記者會,還原現場狀況,指控當時警方不願意讓想散場的民眾離開,還抓捕律師、媒體記者丟包,陳又新氣得大罵「我要質疑指揮官,你的腦袋是有問題啊!」丁等3名律師指控警方違法,已涉犯妨害自由,自訴控告台北市警察局長陳嘉昌、時任中正一警分局長廖材楨、介壽派出所所長蔡漢政3人。

開庭時,丁穩勝等人指控警方違法,警員的法治教育要再加強,但對警方辛苦執勤表達敬意,請法官從輕量刑。

陳嘉昌等3人都表示民眾已合法表達訴求,仍無散去之意,也有人可能以游擊戰方式進行抗爭,警方已合法舉牌多次,為避免發生衝突事端,才將在場民眾載離現場,一切均依法執行職務,沒有犯罪。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新聞網址: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52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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